我市推出4200套保障性租赁房

共分5个批次,登记时间、房源房型各不同,请申请家庭留意
记者 高金环 陈歆玥

  本报讯(记者 高金环 陈歆玥)新春伊始,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按下“加速键”。2024年第一批至第五批保障性租赁房分配工作全面启动,面向全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配租,共约4200套。申请家庭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选择相对应批次,线上办理意向登记。

  本次,市住房和建设局同步推出5个批次保障性租赁房轮候分配方案,分3个阶段启动意向登记。第一批、第二批2月21日启动登记,第三批4月15日启动登记,第四批、第五批7月8日启动登记,请申请家庭注意意向登记时间。

  每个批次均设置单一房型。除了第四批的一房型房源为零星房源,其余四个批均为单一项目的房源。第一批房源安排在海沧区新阳居住区二期,约600套,均为二房型。第二批房源安排在海沧区新阳居住区二期,约700套,均为三房型。第三批房源安排在同安区祥平地铁社区二期工程,约1800套,均为三房型。第四批房源安排在海沧区新阳居住区二期;集美区滨水小区,华铃花园一、二、三期,后溪花园;同安区城北小区一、二期,城北小区A地块,滨海公寓;翔安区东方新城一期、东方新城二期A地块、洋唐居住区三期等。本批次房源约300套,均为一房型。第五批房源安排在翔安区黎安居住区,约800套,均为二房型。

  配租房型标准为:一人户可以配租一房型;两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三人及以上(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

  

  温馨提醒

  不再设置直接纳入受理范围对象

  在各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中,是否具有本市户籍、取得本市户籍年限、年龄、房产转让年限、商事资产认定等时间计算节点,为批次受理时间的截止日期(第一批为2024年3月15日,第二批为2024年4月12日,第三批为2024年7月5日,第四批和第五批为2024年8月2日)。

  需要提醒的是,今年开始,所有批次不再设置直接纳入受理范围对象。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申请之日前三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家庭,已实现常态化申请分配,可按照《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常态化申请分配方案》(厦房住保〔2024〕1号)参与常态化申请,此次5个批次不再设置直接纳入受理范围对象。若上述申请家庭参加批次申请,不再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且不予以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

  5个批次均可线上办理意向登记。每个批次启动后,符合批次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供核验,提交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或者养老金证明材料或者失业证或者其他相关收入证明材料供核查。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意向登记单》。

  线上意向登记渠道已开通。申请家庭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掌上办”-“意向登记”栏目,选择相对应的批次,线上办理意向登记。更多问题可拨打968383服务热线咨询。

2024-02-20 记者 高金环 陈歆玥 共分5个批次,登记时间、房源房型各不同,请申请家庭留意 2 2 厦门晚报 content_15632.html 1 我市推出4200套保障性租赁房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