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放行超限车 一物流公司被罚两万元

这是我省治超条例施行后,我市交通执法部门处罚的首家货物装载源头单位
记者 林钦圣 通讯员 钟广斌 傅秋萍

  

  本报讯 (记者 林钦圣 通讯员 钟广斌 傅秋萍)违法放行超载超限车辆,我市一物流公司被市交通执法支队依法处以罚款20000元。据了解,这是我省治超条例施行后,我市交通执法部门处罚的首家货物装载源头单位。

  4月22日上午,市交通执法支队直属大队执法人员联合湖里区交警大队象屿中队民警在湖里区港中路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一辆4轴货车停靠在路边,运载有2个集装箱,轮胎受压变形程度较大。经检测发现,该4轴货车及运载的2个集装箱车货总重为55.3吨,超限19.3吨,超限率达到53.61%,且该车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之后,该车司机黎某因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处以驾驶证记6分和罚款600元的处罚。司机黎某陈述,当日上午9时许,他驾驶这辆4轴货运车到某物流公司装货,物流公司装载2个集装箱后就放行出站。

  执法人员通过查询公示信息,确定该物流公司是我市向社会公布的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之一。直属大队执法人员随即对这家企业开展立案调查。针对这家物流公司存在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的违法行为,近日,市交通执法支队依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依法给予该物流公司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05-15 记者 林钦圣 通讯员 钟广斌 傅秋萍 这是我省治超条例施行后,我市交通执法部门处罚的首家货物装载源头单位 1 1 厦门日报 content_25344.html 1 擅自放行超限车 一物流公司被罚两万元 /enpproperty-->